关于禁止在黄河风情线制售、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元旦、春节、元宵等传统佳节将至,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市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,切实消除燃放孔明灯造成的安全隐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兰州市黄河风情线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2025年黄河风情线禁止制售、燃放孔明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本通告所称孔明灯又称许愿灯、天灯,是指以固体酒糟或其他可燃物为燃料,用易燃物品制作,利用冷热气流对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的物品。因孔明灯燃放升空后,受风力风向等因素影响,随意飘落,无法确定落点位置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二、严禁任何单位、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在风情线范围内制作、销售、燃放孔明灯。三、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,不销售、不购买、不燃放孔明灯。四、对在风情线范围内制售和燃放孔明灯,不听劝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,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;凡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,引发火灾事故的,由公安、消防部门依法予以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27日来源丨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委员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法律支持声明:本公众平台致力分享有价值的内容,转载引用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部分源自互联网,存在无法核实真实出处,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本公众平台所刊载的内容、产品、服务均由品牌方提供。涉及版权、产品服务和质量等所有信息和一切法律责任由内容提供方负责,与本平台无关。文中全部内容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。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|